12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龙岗区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扶持范围 重点支持领域:氢能领域。碱性/固体氧化物电解槽、高质子传导性长寿命膜材料、高效低铂催化剂等关键材料领域;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碱性水电解制氢、海水原位电解水制氢、光解水制氢等制氢技术领域;低温液态等储运技术领域。 支持新技术新领域中试及产业化:重点支持领域企业开展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转化效率单结>20%,叠层>26%)、自发电玻璃等)、固态电池(含新型正负极材料(磷酸铁锂、三元锂正极材料、石墨负极材料除外)、固态电解质、粘结剂、固态及半固态电芯(含液量<1%,能量密度>350Wh/Kg,充电速率>=3C))、新型锂离子电池制造设备(干法电极、预锂化等)、钠离子电池、航天电池(需通过相关认证)、制氢设备核心零部件(包括PEM、AEM膜、电解槽等核心部件;高纯度电解水制氢系统、直接电解等海水制氢系统)生产制造中试及产业化项目。 支持搭建应用示范场景:氢能领域。鼓励开展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鼓励开展天然气掺氢发电、城镇燃气管网掺氢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应用;鼓励开展电解水制氢在半导体、生物医药领域应用;鼓励打造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技术在重卡、无人飞行器等领域示范应用场景。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应用场景,给予投资额1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 |